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

企业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部门正面对着错综复杂的风险、严谨不懈的监管和细致严格的合规要求。以各自为政的态度应付这些要求,将导致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流程叠床架屋、重复累赘。与这些问题相关的费用不断上升,企业的高管层努力希望通过有效地管理业务风险,在达到法定合规要求及遵守财务报告规定之外,让这些工作创造出价值。

博思方达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服务是一个整合了公司治理、风险、合规及审计核证服务的综合框架,目的是让整个企业达成一致的共识和蓝图。

有效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框架可:

  • 维护及提升业务价值:方法是创造强调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在充分掌握信息后决策及处理多重合规与审计核证层次的要求。
  • 提高经营效率:方法是简化风险管理、控制及审计核证结构和流程,善用信息技术及数据管理结构。
  • 提供前瞻性的灵活应对策略:方法是让企业能够迅速、一致、有效地回应多变的风险状况和监管要求所带来的挑战。
  • 配合策略:方法是让企业达到合规目标,同时以配合企业策略目标的整合框架改善绩效。

美国/日本萨班斯法案咨询服务

美国萨班斯法案咨询服务
根据美国于2002年实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第404节的要求,美国上市公司必须在年报中就管理层在设立和维持充分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的职责进行报告,还需提供管理层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萨班斯法案第404节以及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B)的审计准则还要求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师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日本萨班斯法案咨询服务
日本国会于2006年6月7日通过的《金融工具与交易法》要求所有在日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每年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从起始于2008年4月1日或之后的财务年度开始,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必须在年报中公布内部控制评估结果。日本上市公司遵照《金融工具与交易法》评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规定,被非正式地称为“日本萨班斯法案”。

博睿迈思在美国/日本萨班斯法案方面的经验
博睿迈思在提供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方面经验丰富,包括着重于企业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环境的服务项目。迄今为止,博睿迈思为多家国内外企业提供了美国/日本萨班斯服务。

我们能够利用博睿迈思的全球资源,包括具有行业针对性的领先内部控制实务以及博睿迈思萨班斯资源中心(该中心提供定期更新的与萨班斯法案相关的警示报告、阐释性分析和相关工具,协助确保我所的萨班斯法案咨询服务在全球的一贯性),以确保我们不但为客户提供关于领先内部控制实务的实用建议,同时也提供符合美国/日本萨班斯法案要求的高水准服务。

我所的风险咨询服务专业人员在以往的美国/日本萨班斯服务项目中(包括项目管理、控制文件审阅、控制测试和其他内部控制服务)获取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使博睿迈思能够作为独立的服务方,为客户提供高水准的服务。

与香港上市申请相关的内部控制服务(PN21服务)

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的《第21项应用指引》(PN21)的规定,保荐人必须对上市申请人执行尽职调查,以便能够向香港联交所声明,就申请人和董事会遵守《上市规则》(特别是规则13.09、13.10、13.46、13.48和13.49、第14和14A章以及附录16)和其他香港法律和监管要求的义务来说,申请人已经设立了充分的程序、制度和控制(包括会计和管理制度),以及保荐人保证这些程序、制度和控制是充分的,能够使申请人的董事会对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上市前和上市后的财务现状和前景做出适当的评价。这一要求还包括对新申请人的合规手册、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估,包括公司治理政策以及由申报会计师提交给申请人的有关其会计和管理制度或其他内部控制的信函。
博思方达曾为多家上市申请人和保荐人提供上市前的内部控制服务,并从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总体上以全面尽职调查方法来协助保荐人切实、高效地完成其在PN21下的义务。我所的专有技术能够被简便地实施和明确地传达,并且可繁可简,适用于企业的各个层面。我们的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专业人员能够协助上市申请人完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框架和内部控制系统,并与其分享领先实务。

与香港上市申请相关的内部控制服务(《企业管制常规守则》业务)

在现今的商业社会中,完善的公司治理对实现未来增长目标和提高市场占有率是至关重要的,而且能够满足投资者所要求的透明度。各地的监管机构都在不断增加强制性的公司治理要求,而在香港市场,继实施香港《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后,这种情况也不例外。
在影响香港上市发行人的45条守则条文当中,第C.2.1条的规定可能是最具挑战性的,原因是这个条文规定各上市公司必须每年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一次审查,以评估其有效性,而有关审查应当涵盖营运、合规、财务和风险管理职能。
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专业人员可根据贵公司的情况,利用博思方达具有全球背景的资源,协助贵公司符合特定的公司治理要求,并创造最大的业务价值。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服务

2008年6月28日,中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概述了对中国企业建立和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管要求,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国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管要求。基本规范由七章组成,阐述了总则和五个控制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以及内部监督。

所有成立于中国大陆境内的上市公司必须执行基本规范,同时政府也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基本规范对成立于中国大陆的企业以及那些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产生了直接影响。考虑到实施过程中会遇到的复杂问题,上市的中国企业应当未雨绸缪,及早做好执行基本规范的准备工作。

博思方达中国在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方面经验丰富,包括着重于企业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环境的内部审计服务。我公司的风险咨询服务专业人员将利用博睿迈思国际的全球资源,包括具有行业针对性的领先内部控制实务,为客户提供高水准服务,协助客户达到基本规范的要求。

公司治理评价服务

为管理层、投资界、监管机构和公众建立一个信任的基础,是公司董事会面对的一项重要挑战。这是一项关系公司成败的重要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尽管新的监管政策不断推出,但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实施良好的公司治理是董事会和管理层不可推卸的职责。

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专业人员运用博睿迈思的董事会自我评估框架,对各项领先的公司治理措施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能利用这方面的知识,针对贵公司业务环境和营商风险,协助贵公司董事会评价现有的治理措施是否适当,并确认董事会是否能够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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